再生纤维素纤维是纺织纤维的重要品种,其原料来源于棉、木、竹、麻等天然纤维素,纤维优异的性能在服装、家纺、产业用等领域有着广泛应用,源于自然且自然降解的特性也符合国家绿色发展理念。早在二十世纪初粘胶法再生纤维素纤维就实现工业化,中国则20世纪50年代即开始试验投产并在改革开放后大规模扩张。目前再生纤维素纤维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化学纤维产品,我国则是世界再生纤维素纤维生产国,占全球产量的近70%。粘胶纤维是以天然纤维素(浆粨)为基础原料,经转化为纤维黄酸酯溶液再纺制而成的再生纤维素纤维。在生产粘胶纤维凝固的过程中,凝固浴中的硫酸反应生成芒硝(元明粉)。粘胶纤维副产元明粉能够应用于元明粉下游合洗、造纸、印染、玻璃等各大行业
1:粘胶纤维副产:产品优点是主含量高,氯离子含量低,硫酸钠元明粉,硫酸钠含量基本都在99.5以上(国标一类一等品),盐含量0.001,缺点是ph值呈酸性,白度不稳定,易结块,不宜存放。颗粒度150目,主要用于玻璃行业、造纸行业和一部分印染行业。
2:工业盐副产:主含量基本达标(硫酸钠含量符合国家标准中二类一等品),中性,水分低,不结块。缺点是白度不稳定,盐含量高。颗粒度100-150目,主要用于印染行业、玻璃行业和泡花碱行业。
3:纯碱、氯碱副产:主含量基本达标(硫酸钠含量符合国标二类一等品),中性,白度稳定。缺点是盐含量高,水分大,中性硫酸钠,易结块。主要用于水泥添加剂等行业。
4:有机酸副产:主含量较低,水分大,白度较差,有异味。主要用于泡花碱行业和水泥添加剂。
5:氧化锌、铬盐副产:主含量基本达标(硫酸钠含量符合国标合格品),白度稳定,水分低。缺点是盐含量较高,有杂质。颗粒度100-150目,主要用于水泥添加剂行业和化肥等。
以上副产元明粉不论质量还是产量都无法与矿产元明粉媲美,但是因其价格低,每吨出厂价低于矿产100-150元,硫酸钠,下游用户为降低成本,纷纷向其采购,目前副产元明粉处于货源紧缺状态。
“水污染防治”是指对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,而导致其化学、物理、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,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,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,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的预防和治理。2016年6月12日,环保部网站发布《水污染防治法(修订草案)》(征求意见稿)及其编制说明。这是《水污染防治法》施行8年以来的大规模修订。
据 悉,现行《水污染防治法》于2008 年2 月28 日已通过,自2008年6 月1日起施行。随着我国污染状况的逐渐严重,尽管在该文件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积极进展。但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、水生态受损重、环境隐患多等问题仍然突 出,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。在2015年,将《水污染防治法》修订列入立法计划。此次出台的《水污染防治法(修订草案)》(征求意见稿) 秉承坚持继承、坚持创新、坚持协调、坚持落地的原则,对现行法规进行了一系列修订。修订工作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,坚持保护优先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、 统筹协调,系统考虑水资源、水环境和水生态,地表水与地下水并重,用行政、司法、经济等多种手段。这次《水污染防治法(修订草案)》其中明确指出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建设和经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、制革、印染、染料、炼焦、炼硫、炼油、电镀、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;还要求化肥、洗护用品、等产品制定质量标准,河北硫酸钠,应当开展水环境风险评估,明确水环境保护要求等等。元 明粉作为基础化工原料,在造纸、印染、制革、化肥、制药等多种行业中应用广泛,防治过程中元明粉使用量势必会受到一些影响。随着治理深入各行业企业 积极响应国家鼓励、支持水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,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,严格控制工业污染、城镇生活污染,防治农业面源污 染,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,预防、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,这样就不会对元明粉整体使用量有所影响。